连越刑事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本部门”)由本所多名拥有丰富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执业律师组成,是律所最具竞争力的核心品牌业务部门之一。本部门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申诉、刑事危机处理等领域,主要针对商事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和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擅长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辩护及提供刑事非诉解决方案。

本部门成员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的法律学府,由行业资深律师和青年骨干律师构成。其中部分律师还拥有多元化的职业背景,包括曾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履职,在知名高校法学院担任教授等,具有专业精深、服务精准的特点,尤其在为国内外各主体预防和化解刑事法律风险领域积累了宝贵经验。
现本部门共有25名成员,包括张经中、邓毅丞、杨燚、徐哲、罗凯翀、严惠升、陈柔伊、黄智鑫、姚少微、张民智、任艳、何昊、韦秀萍、李伟正、王杨、刘玉群、伍晓鹏、卢俊阳、刘淑娟、廖雯、梁正、邓珮诗、深圳办公室徐丹、东莞办公室蔡埰莉、朱伟仪。其中,张经中律师任职正部长,邓毅丞教授、杨燚律师任职部门顾问,徐哲、罗凯翀、严惠升律师任职副部长,陈柔伊律师任职秘书长。
本部门深刻秉承“精细化辩护、标准化流程、团队化协作”的理念,部门成员拥有娴熟的刑事诉讼技巧,能够精准地捕捉到案件的核心辩护要点,突破疑难复杂问题,以高水平的专业素养达到有效辩护的效果,多次获得当事人好评、锦旗及主管部门的嘉奖!
本部门注重培养凝聚共识,合力提升办案质效
本部门高度重视,法学理论和学术研究
2024年,本部门编辑、印刷《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案例汇编(2018年至2024年)》,其中收录各类具有典型性、价值性、专业性、指导性等特点的优秀刑事案例共计45份,内容包括典型性简要描述、主要辩护意见、案例分析等,办案罪名涵盖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等类别,为部门委员办理刑事业务提供有力的实务参考价值。
1.杨某某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
2.何某某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
3.张某某、江门某贸易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
4.邹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
5.苏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
6.某药业财务总监马某涉嫌违规信披罪
7.郑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8.东莞某有限公司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9.谭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无罪案
10.谢某某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11.石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票的商品罪
12.朱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重审改判无罪案
13.刘某某被控合同诈骗撤回起诉后作不起诉案
14.民营企业家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15.广州某国有企业刑事控告江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16.郭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17.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侦查阶段结案
18.王某故意杀人罪死刑复核案
19.李某犯故意伤害罪
20.杨某故意伤害罪案宣告无罪案
21.谭某某故意伤害案
22.从指控故意伤害致死变更为过失致死案
23.植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24.曾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5.刑期从10年以上直接降为4年的盗窃案
26.刘某涉嫌盗窃案
27.黄某某犯盗窃罪
28.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侦查阶段撤案
29.詹某涉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
30.黄某犯诈骗罪案
31.徐某犯诈骗罪案
32.省高院再审改判梁某等不构成贪污罪案
33.某策划咨询公司和被告人被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撒回起诉后作不起诉案
34.陈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35.福建省永安市首起重大涉黑案件二审改判案
36.任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
37.李某被控开设赌场案
38.李某荣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39.张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40.郑某某贩卖毒品案
41.王某涉嫌受贿罪案(减轻处罚)
42.李某涉嫌受贿罪案
43.雷某犯行贿罪一案
44.黄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案
45.广东某销售集团单位行贿合规项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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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本部门将致力于有效提高成员办理刑事辩护和刑事非诉业务的工作能力和实务办案水平,持续创新刑事特色产品,全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工作!